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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能源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
日期:2021-12-24 

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,西北能源公司党委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,主要领导亲自谋划、亲自部署。公司专门成立了改革委员会和工作专班,逐项制定措施,倒排时间节点,落实责任人,建立“工作例会、验收督办、考核通报、风险抵押”一整套工作机制,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
一是34项97条改革任务完成28项91条,完成率82%,提前实现国资委和集团公司要求的70%的年度任务目标。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统一,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。研究制定西北能源公司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事项目录》、《党委会前置研究生产经营重大事项清单》、《董事管理办法》、《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》、《职权配置手册》等管理制度。三是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公司本部及所属5家法人企业全部完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责任书签订,签约率100%。四是全面推进市场化用工,组织开展南梁矿业公司、销售中心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,实施干部交流挂职锻炼,大力推行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。五是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。所属矿业公司实行安全、产量、成本、煤质、切块工资结算管理办法,工资总额依据主要业绩指标进行结算;探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,并在机关本部率先实施。(西北能源公司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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